工信部:进一步降低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门槛
国内新车快讯 · 2020-04-07 18:19

工信部组织起草了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<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>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稿》),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的门槛。

据工信部网站消息,工信部组织起草了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<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>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稿》),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的门槛。

《意见稿》主要修改内容如下:

(1)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“设计开发能力”的要求,强化对企业生产一致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的要求,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。

(2)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。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)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,需要特别公示。

(3)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。过渡期临时条款主要适用于《准入规定》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,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有关过渡性规定,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。

(4)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《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》的条款。发展改革委已于2019年实施《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》,新建纯电动乘用车投资项目需遵守该规定,《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》不再予以适用。

(图/文/摄:皆电 梁嘉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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