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中包含华晨汽车、广汽本田、长安铃木等知名车企。
9月3日,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《关于对拟上报<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(第1批)>企业清单进行公示的通知》,通知表示:拟将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名单(按合格证上传数量统计)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。本批名单共有30家企业,其中包含华晨汽车、广汽本田、长安铃木等知名车企。
事实上,工信部此前公布的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》(工信部39号令)就明确要求,对于停产12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企业,工信部将予以特别公示。
经特别公示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恢复生产之前,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对其保持《准入审查要求》的情况进行核查。不能保持准入条件或破产的企业,将被撤销资质。
重点是:12个月未正常生产的企业除了会被取消资质之外,已经进入免税目录的车型也将被剔除。按照工信部、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告,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后的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,将从《目录》中撤销并不再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。
此举的意义在于保证行业活力,将占着位置不干活的车企筛选剔除;另一方面,也是在督促已获得资质的车企认认真真造车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
(文:皆电 唐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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